“三分用七分保”——电动巡逻车蓄电池保养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8-03-24 10:30:15点击量:
2.电池严禁在亏液状态下使用,严禁加注纯水以外的任何液体!否则将严重降低电池性能和使用寿命。
3.电池在使用时,应避免过放电及长时间大电流放电,否则将减少使用寿命。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电池单格中的稀硫酸溶液,用 (0~100℃)的温度计进行测量)不得超过50℃,否则应设法降温,若温度仍不下降,则应暂停充电,待温度降至35℃以下时再继续充电。
6.每半月检查一次连接线路,各连接点是否松动,连线是否损坏,如有松动、损坏须及时调整或更换。

8.每隔1个月对电池要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9.不要频繁深度放电。但如果经常浅放电,建议每月进行一次深度放电,避免电池容量因电池钝化而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