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检察首次采用流动宣传车将法律“开进”乡镇市集
发布时间:2018-04-12 13:33:37点击量:
2018年3月5日至9日,在副检察长张凌瑞的带领下,凌云县人民检察院流动宣传车到本县加尤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三八”妇女节关爱妇女法律宣传、公益诉讼宣传、司法救助法规政策等送法下乡活动,本院采用多媒体视听的方式向群众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暴法》、《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接待现场咨询三十余人次。
采用宣传车在乡镇赶集日流动普法,是我院创新宣传载体的重大尝试,“群众在哪里,哪里就是宣传点”灵活的流动普法,其有效扩大了法律服务宣传的履盖面,创新法律宣传方式,实现动态普法、流动普法、多层次全覆盖普法。为确保法治宣传取得实效,控申、民行、妇女儿童维权岗干警分别以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流动车大屏幕播放检察宣传片更是深受群众喜爱,吸引不少人驻足观看。
通过这次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妇女同胞的维权意识以及群众对公益诉讼和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了解,营造了尊重和保护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